人防结建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人民防空法》规定的法定义务。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人防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人防部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和面积都在逐年增多,有效提升了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实现了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也为人防部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多平台和载体。但是在开展结建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县市层面由于结建工作开展相对较晚,还存在着不少不够规范、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正确对待,认真加以解决,将影响基层人防事业的发展,影响基层人防部门的形象。一、存在问题1、部分建设单位对结建防空地下室有畏难情绪和逃避思想。一是担心建设防空地下室增加的成本会超过缴纳易地建设费。比如,某开发项目本身设计要建地下停车场,但是开发商认为如果把地下停车场按照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标准建设,增加的成本会超过所需缴纳的易地建设费,他们会想方设法要求不建防空地下室,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再比如,一些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如医院、学校、文化艺术、体育休闲等项目,本身项目资金就难以筹措,从节约资金出发,一般也很少考虑结建人防工程。二是担心建设防空地下室程序繁琐,会影响项目建设周期,从而增加财务成本。主要是建设单位相关人员不了解、不熟悉人防工程报建审批、质量监督等程序,又怕麻烦,不愿意到人防部门来咨询了解。三是担心不熟悉防空地下室建设施工规范、技术标准,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难以通过验收,影响整个项目竣工使用。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很多没有人防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加上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难以真正做到平行检查和旁站监理,导致防空地下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种种工程质量问题,特别是违反强制性规范的问题最终会影响工程的验收。四是担心防空地下室建成第1页共4页后会产生各种权属纠纷。结建防空地下室在产权归属方面,当前的法律法规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开发建设单位和小区业主之间容易产生矛盾纠纷。五是担心防空地下室使用效率不高。防空地下室相对普通地下车库,由于防护抗力和密闭要求,增加了不少设施设备和设备用房,导致地下室空间不规整,不仅会减少平时使用面积,而且使用起来也不方便。2、基层人防主管部门本身工作人员就少,特别是专业人员更缺乏,导致业务不精、政策把握不准。人防结建工作涉及的知识既广泛又专业,而基层人防部门工作人员很多都不是专业出身,要想全面准确掌握这些知识,对他们来说有很大难度,导致在实际操作中更难以准确把握。例如,涉及基础埋深、地质结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等方面的问题,非专业人员即使到现场查看,有时也难以发现问题。3、部分领导对人防工作重视不够,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不力。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涉及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单位,特别是在联审联批中,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把住关口,否则仅仅依靠人防主管部门力量,监管力度就会大打折扣,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想管而管不了的情况。比如,有些招商引资项目被列为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为赶时间进度,早出形像,经领导同意,采取边开工、边办手续甚至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等方式,等到人防部门巡查时发现情况为时已晚,项目基础已经完工甚至主体工程都已完成大半,只能采取追缴易地建设费进行补救,导致应该结建人防工程的没有结建。4、工程参建各方对人防工程施工规范、技术标准把握不严,工程质量难以保证。人防工程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相比普通房建工程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很多资质较低的县市施工单位没有人防工程施工经验,施工过程中各套工序之间衔接不紧密,不按程序施工、降低标准施工甚至违反强制性规定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监理人员没有做到平行检查和旁站监理,就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整改,造成经济损失,延误工期,有些甚至难以通过整改达到标准,只能作为非人防工程处理。第2页共4页二、对策思考针对结建人防地下室中不愿建、不会建、建不好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加以解决。1、加强政策法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