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江 苏 省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检 测 工 作规 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规 范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检 测 工 作 , 保证 检 测 活 动 客 观 公 正 、 检 测 数 据 真 实 准 确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 、 《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令 第4 7 号 ) 、 《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服 务 机 构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令 第5 0 号 ) 等 法 律 、法 规 、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以 及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 以 下 简 称 标 准规 范 ) ,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 制 定 本 规 范 。 第二条 本 规 范 所 称 检 测 , 是 指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和 检 测 能力 的 职 业 卫 生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 以 下 简 称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 , 在江 苏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为 用 人 单 位 进 行 的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因 素 定 期 检 测 , 为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的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评 价检 测 和 为 用 人 单 位 进 行 的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现 状 评 价 检测 。 第三条 本 规 范 所 称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 包 括 《 职 业 病 危害 因 素 分 类 目 录 》 中 所 列 危 害 因 素 以 及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中有 职 业 接 触 限 值及 有 检 测 方法 的 危 害 因 素 。 第四条 本 规 范 涉及 的 检 测 项 目 , 包 含本 规 范 所 称 职 业— 2 — 病 危 害 因 素 范 围 内 的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 粉 尘 、有 毒物 质 )以及物 理因 素 ( 不含电离辐射)。 第五条 本规范 所 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技术服务机构从事职业病 危 害 因 素 检测与评价的 人员。 第二章 检测工作要求 第六条 检测工 作 应当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及本规范 要求的 程序和内 容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