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涉及房地产收费项目目录》 根 据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涉 企 收 费 管 理 减 轻 企 业 负 担 的 通 知 》和 省 委 省 政 府 有 关 文 件精 神 , 为 提 高 涉 房 收 费 政 策 的 透 明 度 , 进 一 步 规 范 涉 房 收 费 行 为 , 减 轻 企 业 和 购 房 者 负 担 , 省 物 价 局梳 理 编 制 了 《 江 苏 省 省 级 涉 及 房 地 产 收 费 目 录 》 , 并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布 。 一 、涉 房 收 费 清单包括收 费 项目 、收 费 主管 部门、收 费 标准、收 费 依据 等信息。 地 方政 府 在收 取政 府 性基金和 行 政 事业 性收 费 的 应符合政 府 性基金和 行 政 事业 性收 费 的 具体规 定。 二、涉 房 收 费 中, 政 策 保障性住房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涉 及 的 行 政 事业 性收 费 和 政 府 性基金, 均予以免 收 ; 实 行 政 府 定价 或 政 府 指 导 价 的 经 营服 务 性收 费 , 按 现 行 标准减 半 征 收 , 有 浮 动 幅 度 的 执 行 下 限 。 三 、2015 年 1 月开 始 , 省 级 涉 及 房 地 产 开 发 的 行 政 事业 性收 费 、政 府 性基金及 政 府 定价 管 理 的经 营 服 务 性收 费 项目 、收 费 标准、文 件 依据 等情 况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 以后 如 遇 国 家 和 省 新 增 、调 整 或 取消 收 费 标准的 收 费 项目 , 省 物 价 局 将 通 过 门户 网 站 实 时 更 新 。 江苏省 省级涉及房地产项目收费目录 第一类 政府性基金(共 6 项) 序号 管理部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1 住房和城乡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县城每平方米75 元,中等城市90 元,大城市105 元;南京市150 元。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筑的个人,每平方米20-50 元,对农民在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建住房免收 计价格〔2001〕585 号、财综函〔2002〕3 号,苏政发〔1998〕48号,苏价费〔1998〕286 号、苏财综〔1998〕135 号,苏政发〔2002〕105 号,苏价服〔2003〕115 号、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