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卫生城市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及分值 标 准 检查方法和评价依据 实得分 1
0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 2 分 1
1 卫生城市管理体系1 分 1
2 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3 分 1
3 爱国卫生经费3分 1
1 政府应把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创建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2 政府实行目标管理,各职能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有部署、有计划总结、有检查
3 制定实行长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地方法规
1 市长或副市长任爱卫会主任,每年亲自召开 2 次以上委员会会议,并检查爱国卫生工作
2 市、区爱卫办要根据实际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工作条件,任务落实
3 街办(镇)社区(居委会)有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1 市、区爱卫办每年的活动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并按时拨给
2 市、区爱卫办每年有除四害、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等专项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并按时拨给
2 分 听取汇报,查阅近三年资料,现场检查
查阅有关资料
有市政府发布的创建卫生城市规划、计划,得0
没有各扣 0
查阅有关资料
一个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扣 0
1 分(部署、计划总结、检查缺一项为不落实)
查阅有关资料 查阅有关资料,少开 1 次会扣 0
5 分,无检查0
查阅市、区编委的有关文件,市、区有人但无编扣 0
工作条件差,任务不落实扣
1 分,扣完为止
现场检查,发现一个街办或社区无专(兼)职人员扣0
有人员工作不能很好完成扣 0
2 分,扣完为止
查拨款凭证或经费安排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