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编制制度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7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一)根据党和国家及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研究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编制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基层开展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规划;负责全市病残儿童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及基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管理;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基层依法行政
(五)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六)负责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制定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第1页共3页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外事工作
(八)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人口学会及马寅初人口基金会执行部等社会团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