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 章 土、石方工程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工程量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 6m,超过 6m 时,按 6m 以内每加深 1m 乘以系数 1.25。 2.人工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按地下常水位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 1.5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 1m 折合成水平运距7m 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5.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5。 8.基础回填灰土时,套用 B.1 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0.7。 11.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项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系 数 表 坡度(%) 5~10 15 以内 20 以内 25 以内 系数 1.75 2 2.25 2.5 5.机械挖土深度最深为 5m,超过 5m 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1。 6.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15。 7.机械运淤泥、流砂按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50。 8.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编制的,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土壤含水率达到饱和时,另 行 计算。 9.推土机推土或 铲运机铲运土土层 平均 厚 度小 于300mm 时,推土机台 班 用量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 班 用量乘以系数 1.17。 10.挖掘 机在垫 板上进 行 作 业 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项目中不包 括 垫 板铺 设 所需 的工料、机械消 耗 ,发 生 时另 列项目计算。 11.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 经 压 实的堆 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0.73。 第A.2 章 桩与 地基基础工程 六 、单 位工程打 桩或 灌 注 桩成孔 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25。 单 位工程打 (灌 注 )桩工程量 项目 单 位工程的工程量 钢 筋 混 凝 土方桩 800m 钢 筋 混 凝 土管桩 300m 钢 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