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北 省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局《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59号) ,制定《河北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结合辖区内中药注射剂药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深入具体地对每个品种、每个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中药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等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中药注射剂风险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再评价,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加快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进程,切实提高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反馈工作,指导企业修订好中药注射剂说明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中药注射剂市场抽验工作
二、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刘岩山为组长,李讯、殷利亚、王金龙、王熳为副组长
高纪辰、刘芳春、高志清、戴敬、陆欣 、高正阳、戚鹏飞、张壮田为组员
办公室设在药品安全监管处,李讯兼办公室主任
安监处: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 注册处:中药注射剂标准提高、药品再注册; 稽查处:中药注射剂评价性抽验; 市场处:排查中药注射剂流通环节安全隐患、落实中药注射剂流通领域的电子监管措施; 省药品检验所:中药注射剂检验、标准提高; 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处方和工艺核查,专家论证审评
三、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全面评价、分步实施、客观公正、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通过开展中药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全面排查分析评价、有关评价性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和再注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中药注射剂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消除中药注射剂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1、对于临床已经不使用并且长期停产的中药注射剂,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注销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