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安委会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统筹、指导、督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3、统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4、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5、组织、督促各部门、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6、组织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领检查小组进行工作;8、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表彰大会;9、组织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调查、研究、评估及防护措施的制定;10、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11、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落实措施;12、任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三个条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构,利用“红黄白”通知书和其他形式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组织职工代表定期巡视检查安全工作,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正当权益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了解职工思想情绪,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使职工思想集中地从事施工生产
3、在施工生产中要注意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劳动积极性,教育职工搞好劳逸结合,防止超劳,促进安全生产
4、参加事故调查,协助和监督行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护组织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各级劳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