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光明*创编2021
儿童视力筛查与眼保健欧阳光明(2021
07)儿童视力筛查的目的1、通过定期视力检查和屈光筛查,了解儿童视力发育程度,筛查出视力不良和屈光偏离的儿童
2、早期发现弱视、斜视和其他眼发育的先天异常,早期干预
3、消除不利于儿童眼睛发育的环境因素,从小预防近视
儿童视力筛查对象与要求1、对象:7 岁以下儿童(含流动人口)
2、要求:儿童在 3 岁以前筛查 1 次,3 岁至 7 岁以内每年筛查 1 次
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年龄在 3 岁以内者在 6 个月进行复筛,年龄在 3 岁以上者在 3 个月内进行复筛
儿童视力筛查的方式在儿童保健门诊进行筛查,或携带筛查仪器到儿童相对集中的医疗机构或幼托机构进行儿童视力筛查
儿童视力筛查的设备1、视力筛查仪(屈光筛查设备):主要用于 7 岁以下儿童屈光异常的筛查
2、儿童图形视力表灯:主要用于 3 岁 4 岁以内儿童视力异常的筛查
3、国际标准视力表灯:主要用于 4 岁以上儿童视力异常的筛查
4、眼位检查设备:遮眼板、聚光手电筒或其它眼位检查设备
儿童视力筛查的流程*欧阳光明*创编2021
*欧阳光明*创编2021
1、知情同意
筛查前向儿童家长告之儿童视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局限性,征得儿童家长的同意
2、筛查操作
具体筛查操作方法按每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要求进行
3、结果登记
对每位接受筛查儿童的双眼筛查结果做好登记,签署筛查人员姓名,并将筛查情况在儿童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作简要记录
4、结果告知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告知监护人筛查结果的方式,同时对筛查结果异常儿童提出医学指导意见
儿童视力筛查内容和结果判断一、询问询问家长儿童视觉行为的发育情况和有无异常现象
如:看东西皱眉、眯眼、向前凑和歪头等现象
记录:询问到的异常现象
二、观察: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儿童眼部、眼位有无异常现象
记录:观察到的异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