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那么票据质押借款合同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票据质押借款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票据质押借款合同范文一合同编号: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户籍所在地)电话:邮政编码:乙方:(质权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甲方愿意将其有权处分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资产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借款
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事项1
1 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大写)1
2 借款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监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 综合管理费率:(1) 计费方法:按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计算
(2) 计算公式为:综合管理费二本合同规定的费率 X 借款金额 X 实际占用天数
(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1
4 借款利率:(计息方法同上)
5 借款期不足 5 日的,按 5 日收取有关费用
6 甲方将其在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和对应的上海股东账户深圳股东账户提供给乙方,用于监管和在必要时处分质押物,乙方提供资金供甲方使用并进行监管
第二条质物2
1 甲方用作质押的资产是指在上述账户内的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国债、以及资金(以下统称证券)
用于质押借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监管账户内以下几种股票不作为质押物:(1)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2)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2 甲方账户内的自有资产市值万元(包括股票和资金),甲方将其中的万元资产质押给乙方,质押率为%
甲方并授权乙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乙方监管资产总额为万元;(1)质押率二借款本金/质押证券市值 X100%
(2)质押证券市值二刀质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