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人大代表活动请假制度1、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代联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
2、活动内容
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询问机关工作人员或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6、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街道人大代联工委
7、如代表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接待与视察活动时,需提前向街道代联工委书面请假
人大代表检查视察制度1、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和代表小组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周密细致无误
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或代表小组整理汇总后,报区人大常委会,交有关部门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第1页共3页1、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
2、学习内容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3、代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每人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由街道人大工委负责调阅和检查学习笔记,每半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