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则消息看普通纪念币收藏发展前景 近日在中国集币在线网站上发布了一则消息: “关于 07年流通纪念币的发行情况。 07年,央行将发行: “奥运币”二组,全套 3枚,每枚面值 1元,发行量各 1000万。 “鼠”年贺岁币,全套 1枚,面值 1元,发行量 1000万。 另外,按照央行的发行规划,从 07年开始的若干年内,暂停发行新的流通纪念币(“贺岁”币和“奥运”币除外)。” 作为钱币界新闻信息最权威,最准确的网站发布一则这样的所谓小道消息,而没有被删除和封杀,是很少见的,由此可见消息还是有一些准确程度的。 看似一个简单的消息,其实其中孕育着很多的内涵和原因,消息简单,但内涵不简单,笔者简单的谈谈自己的观点和思考,与广大钱币爱好者交流! 一 、消息内容所蕴藏的国家对普通纪念币现状的态度 1、消息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央行对目前普通纪念币发行目的和定位的调整。调整体现出一种监管和调控的意味,是对当前普通纪念币现状的不满意,不认可。其实消息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今后普通纪念币发行的问题,也就是说普通纪念币今后向何处去,如何发展和定位的问题。众所周知,国家发行普通纪念币主要以纪念为主,但注重其等值交换的流通的属性,这样其纪念的宣传效果和影响力才能达到,在流通中使用中纪念和宣传才是普通纪念币发行的根本和目的。这个情况在普通纪念币的初期体现的非常好,而 97年后流通的属性就根本没有了,都变成了收藏市场里的藏品来买卖了,面值基本上流于形式,同贵金属纪念币的面值意义雷同了,普通纪念币也将转变成“贵金属纪念币”了。这是违背管理机构发行初衷的,所以调整是正常的。调整普通纪念币的发行计划,规范普通纪念币的发行和流通,就理所应当了。 2、为普通纪念币买卖的合法化奠定基础。因为普通纪念币在没有退出流通领域之前,他仍然是具有流通属性的人民币,仍然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就必然要遵循和执行《条例》中这样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本条是关于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规定。流通人民币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系指出于牟利的目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买卖现行流通人民币某些币种、券种。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会破坏人民币发行的计划性,破坏局部地区人民币券别的合理结构,破坏人民币流通领域的正常秩序,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