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县区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十八大及十九大精神,以全市推进“五城同创”工作为契机,以构建“安全、文明、有序、卫生、形象”的毕节道路交通环境为核心,依托“五项行动”、“法治毕节”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毕节摩托车“县区政府牵头、行业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监督”的管理模式
通过持续开展摩托车综合整治,全面规范摩托车使用,有效净化摩托车行车秩序,切实提高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涉摩道路交通事故、涉摩治安案件全面下降
二、整治时间为确保摩托车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行动分为两个时间段:(一)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二)常态化整治阶段:自20XX年7月1日起,将摩托车综合整治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三、整治对象1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的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
四、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成立摩托车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彭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张第1页共6页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各县(区)政府分管副县(区)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张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兵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方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好整治行动
五、整治内容(一)开展摩托车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规范民用摩托车和特殊行业摩托车使用,减少涉及摩托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涉及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