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汽车衡操作规程 一、汽车衡必须经当地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前应开机预热 30分钟,并检查承重台是否有卡死现象,如有异物卡死台面应及时排除。 三、车辆进入承重台时应按规定的速度(>5KM/小时)行驶,并应轻轻刹车。 四、注意安全,在汽车上下汽车衡时,要有专人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五、秤重时应观察汽车是否停在秤台中央,车上是否有附加物等。 六、当车停稳后,电子秤在稳定后方可进行打印。 七、在秤量时应经常观察仪表是否在零位,入有变化应按归零键,归零后方可进行秤重。 汽车衡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检斤操作,正确使用检斤系统,确保检斤设备正常运转,为公司生产服务,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检斤员检斤作业全过程。 3 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2 《检斤作业指导书》 4 职责及权限 4.1 检斤员 负责大宗散货集疏港、倒运的检斤作业。 5 操作要求 5.1 遵守《检斤作业指导书》。 5.2 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检斤员要对检斤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汇报当班班长。 5.3 作业前 5.3.1 检斤作业前,应首先检查汽车衡磅面及周围有无杂物;汽车衡横向纵向限位值是否在规定范围(2~3mm)内。 5.3.2 汽车衡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能否自动归零;重启电脑及检斤系统,正确登录后,检查系统数据是否与仪表数据同步。 5.3.3 检查网络连通、鼠标、键盘、打印机、UPS等是否正常 5.3.4 查看监控图象是否清晰、显示是否正常。 5.3.5 检查其他设备有无异常。 5.4 作业中 5.4.1 汽车衡仪表归零后汽车方可上磅称重 5.4.2 汽车上磅要保证车辆完全上磅。车辆上磅应匀速行驶、缓刹车,车身停在汽车衡称台中部,短车停在秤体中间并距识别器 4米以内。 5.4.3 车辆完全上磅红外线监控器无报警。 5.4.4 车辆停稳并确定车内无人后方可检斤。 5.4.5 仪表数据与电脑显示同步,且无数字跳动时方可点击称重存盘,严格按顺序操作:车辆识别、称重、存盘、打印。 5.4.7 车辆不得在磅上停留时间过长,数据存盘后即可令车辆下磅。 5.4.8 作业中仪表显示不正常出现故障时,应令汽车下磅,通知网络管理员和队技术员,进行故障排除或维修。 5.4.9 作业中电脑或相关软件出现故障时,应首先拔掉电脑网线,停止检斤作业,关闭电脑,并报告检修班网络管理员维修处理;检斤电脑禁止连接移动存储设备(如 U盘、MP3等);严禁私自改动电脑设置,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