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税源普查指导方案为落实《区关于加强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摸清和掌握八大关管区税源底数,确保全区税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税源普查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全区税源普查工作安排,彻底摸清管区纳税户数及未依法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未及时缴纳相关税费的漏征漏管企业单位。二、税源普查的范围、对象和时限(一)税源普查范围八大关管区缴纳地方税收的企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税源普查对象企业(含外资企业,下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在区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三)税源普查时限户源普查日期截至20XX年2月29日;房产、土地信息普查期限为20XX年度。三、税源普查的主要内容在征收机关已掌握的税源信息的基础上,重点普查以下内容:(一)未办理工商执照的企业单位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未办理工商执照的企业单位逐户建立台账,核实基本信息,通知企业单位和工商税务专管员至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将上述信息传递至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二)已经办理工商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单位对已经办理工商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单位建立台账,核实基本信息,通知企业单位和工商税务专管员至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将上述信息传递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三)“外注内营”的企业单位第1页共4页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外注内营”企业逐户建立台账,核实基本信息,通知企业单位和工商税务专管员至工商部门变更工商执照,至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整治。(四)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单位对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单位逐户建立台账,核实基本信息,要求企业认真填写《已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单位登记表》,实地核查企业单位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和应税行为、缴纳税种等涉税信息,并将上述信息传递至区财源建设办公室。对上述企业单位的房产、土地信息一并纳入核实范围。四、税源普查的时间管区税源普查工作从20XX年3月15日开始至20XX年7月31日完成,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制定税源普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发动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多种形式,将依法纳税重要意义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引导企业单位自觉配合、主动参与。(二)全面普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以社区为单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办法,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社区、楼宇、商场、宾馆、市场等为基本单位,对纳税人进行“地毯式”实地清查。重点是漏征漏管户、“外注内营”企业的清理,认真核查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情况,以及经营房屋自有、承租、出租信息,并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分类表格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数据审核,按规定期限将全部数据录入普查软件。(三)整治处理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积极协助区财政局、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成立的联合执法组,对于发现的企业单位税务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边清查边整改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理和纠正。(四)总结报告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在对税源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客观、实际的税源普查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区财第2页共4页源建设办公室。五、税源普查步骤和方法(一)确定原始信息。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将按地域划分,将20XX年度工商注册企业、税务登记企业信息统一提供给社区,作为此次普查的原始信息。(二)比对普查重点。各社区通过工商、税务两方面数据信息分析比对,找出办理工商注册未办理税务登记企业、税务部门非正常户及存在疑点的企业重点排查核实。(三)核查疑点企业。重点排查正在经营,但工商原始信息库中不存在的企业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原始信息库中办理了工商注册未办理税务登记企业,税务原始信息库中非正常户企业经营状况。并在税源普查过程中,对每一户疑点企业分类下发限改通知书,通知企业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四)核实房产信息。通过物业公司了解管区楼宇内、街区内企业经营状态、入驻期限、经营房屋自有、承租、出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