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工业设计研究院电气专业施工图统一制图标准(试行) 本规定是在现有《河南省国防工业设计研究院-制图细则》有关要求基础之上,参照《民用建筑工程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4D X 003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版以及部分同行业单位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针对现有本院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所进行的补充规定
一.建筑电气施工图内容 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
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标准图
图纸序号排列顺序如下:目录;图例表(或设备材料表);说明;系统图;供电总平面;变电所;配电平面(宜含电力干线布置、插座布置,机房内部配电线路——表达不清时另画 1:50 的放大图);照明平面;接地及防雷平面;火灾自动报警平面;综合布线平面;楼宇自动化平面…
三.施工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应将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录入
1)建筑概况:应说明工程地点、建筑类别、防火等级、总/层面积、层数、层高、总高度及各部位的功能;结构形式、楼板/垫层厚度、基础形式、金属屋面板厚度;空调形式等) 2 )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 )各市政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或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 4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5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应开列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规范,引用的规范应是最新版本的,最高级别的
2 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施工图设计说明应详细说明设计范围,设计院作哪些工作,其它哪些系统又由哪些单位设计
谈设计范围时,要用准确的技术术语,还要简洁明了
3 各系统的主要指标、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各系统按照设计内容的排列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