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 一般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1 电气作业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l.l.1.1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癫痫、精神病、明显的神经官能症、高血压、低血压)者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1.1.1.2 严格遵守《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有资质培训单位,进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1.1.3 学会并掌握紧急救护方法,尤其是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1.1.2 安全防护用具、个人使用的工具、仪器、仪表,必须确保完好,并在检校周期内使用。 1.1.3 工作前要熟悉、了解各自的工作任务、环境、技术要求,并按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1.4 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靴)及防护用品、用具,接近带电体时必须站在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接近旋转装置时,必须扣齐工作服钮扣,束紧袖口和裤口,严禁戴手套操作。 1.1.5 虽然经验确知带电体无电,但在未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用手触摸和进行检修。检修工作因故停止,当再次进行检修时,必须认真检查原有的安全措施有无异常变化,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工作。 1.1.6 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到: 1.1.6.1 工作前应对电杆、构筑物的根(底)部进行周密检查。并严格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1.1.6.2 登高时除个人必用的工具和传递用的绳索外。不准随身携带超过10kg 的物体上下。传递物体时必须用绳索,严禁上下抛掷,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1.6.3 数人同时登高作业时,必须按工作负责人的命令统一行动,待所有人员全部攀登完毕,并选好各自位置,挂好安全带后,方准开始工作。作业点下方 2m范围内不准站人。 1.1.6.4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安全带应拴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为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从挂钩内滑脱,严禁安全带“低挂高作”或栓在横担木上。在过往行人处作业时,应装设索网、栏杆。 1.1.6.5 遇雷电、雨雪、浓雾或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进行室外高处作业、登杆检修及登杆倒闸操作。 1.1.6.6 在转角杆上工作时,操作者必须位于与导线拉力方向相反的位置,下杆时必须使用脚扣和升降板,严禁抱杆或拉线溜滑。 1.1.7 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现场进行检修时必须做到: 1.1.7.1 工作前必须对所需检修的设备或线路按工作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