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一、工作票制度 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2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3 )口头或电话命令。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4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5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7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