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交底讲义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07 年 11 月 1 第一章 概述 为了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积极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能源[2006]427 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1]712 号文的要求,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定额总站”)组织编制完成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即新“预规”,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的颁布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编制、校核、测算、征求意见、修改、定稿、专业审核和专家审查等项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07 年 7 月以发改办能源[2007]1808 号文核准颁布,自 2007 年 10 月 日起实施
一、本标准的编制过程 1、2004 年 9 月定额总站以电定造[2004]17 号文下达了编制任务,成立了各专业编制组,于当年底经过调研、编写和讨论,拟订了各专业的编制大纲
2005 年 1 月,在哈尔滨召开了专家审查会,确定了工作方案、编制原则和编制大纲
2、2005 年 3 月,各编制组正式开始了调研、收资和编制工作,在调研、收资过程中,编制组先后走访了15 个省、市、自治区的共计四十多个工地和企 业,取 得 了第一手 的资料后,按计划 开始了分 组编制工作
3、分 组编制工作完成之 后,编制组于 2005 年 10 月在长 春 集 中,经过认 真 协 调和研究 ,于 2005 年底完成了本标准的初 稿
4、2006 年开始,各编制组先后将 初 稿向 有 关 建设单 位 、施工单 位 、设计院 分 别 征求意见,并 分 别 进行 了进一步 修改
5、2006 年 8 月始,由定额总站组织,选 择 典 型 工程进行 了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