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病历书写质控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检查内容与方法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实扣分 基本要求 1、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等可以使用外文
2、 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严禁涂改,书写错字时用双划线(斜划线)在错字上,在上面加以纠正,不得采用刮、粘、贴、擦等方法去除原来的字迹; 3、 上级医师要按照病历书写时间要求 72小时以内修改病历缺陷,签全名,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的病历要保持清洁易辨认; 4、 病历应按照规定标注页码,保证病历的完整性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有一处涂、刮、粘、贴、擦为丙级病历; 修改不及时、未签全名、签名不能辨认一处扣 0
5 分; 应标注页码的部分空一项扣 0
5 归档顺序 1.病历封面;2
住院病案首页;3
出院记录(死亡记录);4
病程记录[包括(1)首次病程记录,(2)日常病程记录,(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4)疑难病历讨论记录,(5)交接班记录,(6)转科记录,(7)阶段小结,(8)抢救记录,(9)会诊记录,(10)术后首次病程记录,(11)死亡病历讨论记录],6 术前小结或者术前讨论记录;7 输血同意书;8
手术同意书;9
麻醉同意书;10
麻醉记录单;11
麻醉记录;12
手术记录;13
手术护理记录;14
病检报告单;15
会诊单;16
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17
医学影像报告;18
特检和常规检验报告单;19
临时医嘱单;20
长期医嘱单;21
护理记录单;22
体温单 2、3、4、5 中的[(1)(3)(6)(8)(10)(11)]、6、7、8、9、10、12、、13、14、16、19、20、21、22 等应有项缺一项即为丙级病历;出院病历未按照顺序整理一处扣 1 分
注:转科病人应有(6) 抢救或死亡病人应有(8)或(11)
输血病人应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