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监管转变经验交流近年来,人们在对传统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深刻总结的基础上,越来越认识到,要真正实现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建立机构设置合理、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富有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体系,从而克服机构编制不断“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仅仅着眼于审批管理是远远不够的
特别是在当前编制立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编制工作者要认真研究编制部门的职责,拉长管理平台,拓宽管理范围,创新管理手段,建立机构编制督查监管机制,把监管与审批结合起来,把审批管理与登记管理统一起来,探索建立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管效能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
管政策体现前瞻性,管标准体现科学性,管总量和结构体现协调性,管效能体现目标性
应该说,在过去的管理上,这些方面都不够,很大程度上依靠管理者的经验和一时的认识,人为随意性较大,有些方面甚至根本没有纳入管理视野
这些很需要作深入的研究
这里仅就建立机构编制督查监管机制,通过督查的环节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力度作一些探讨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建立机构编制督查监管机制
督查监管是整个机构编制管理重要的一环,缺少这个环节,整个管理过程就不完整,日常管理的效果就不会好
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主要体现在审批审核上,单位来请示,作些调查研究,按一定程序研究,正式批复
至于批复以后落实如何、运行如何,编制部门几乎就没怎么管,全靠各个单位的自觉性了
建立督查机制,就是要加长这个管理链条,把后续管理跟上来
2**0年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后勤服务管理社会化是一项重要内容,两个机关大院改组成立了精干的机关事务管理处,分流机关车队、食堂、卫生清扫等服务性后勤事务组建了服务中心,作为过渡编制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
这是编制部门的政策,但是具体落实到单位则有对策,根据需要随意摆弄人员,而不再考虑编办的定岗定员规定,结果是五年以后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