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16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一、考试科目设置1
教师岗位、财会岗位的公共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教师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含教师基本功)测试》;财会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为《财会专业知识》
二、考试措施《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财会专业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专业技能(含教师基本功)测试》采用现场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
三、测查内容及试卷构造《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总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重要为客观性试题
题型重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等
考试内容重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制度以及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素养等四部分)等方面的知识
(一)综合基础知识(70%)1
重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重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重要包括: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对的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发言和视察重庆发言精神,学习理解市委四届历次全委会精神
重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
重要包括对的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构造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重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