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16453.6-2008)》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水利部提出。本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味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GB/T16453.6-1996发布日期:2018-12-03 查看:238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 GB/T16453.6-1996_土地整理【标准名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标准号】GB/T16453.6-1996【标准文件】GB/T16453・6 一 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土壤肥料)本标准系列共分四项:第一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第二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第三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第四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本标准是上述系列中的第二项。本项标准包括 6 个标准: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2—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GB/T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16453.5-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风沙治理技术GB/T16453.6-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本标准系列的四项出版后,将全部代替 1988 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部颁标准 SD238-87《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参加起草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松辽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珠江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海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淮河水利委员会农田水利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巧甫、刘万铨、吴昌田、徐传早、佟伟力、鲁胜力、宁堆虎。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崩岗治理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南方风化花岗岩地区有各种形式崩岗危害的地方。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