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 守 所 岗 位 职 责 一 、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 1、所领导带班期间对监区工作负总责,必须坚守岗位,吃住在监区,不准随意离开监区
2、带班所领导必须对各岗位民警工作,特别是夜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对当事民警予以批评、告诫,并做好考核记录
3、对重点人员、新入所人员以及思想不稳定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稳定思想情绪,掌握狱情动态,并了解民警执法、管理等情况
熟知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诉讼进程、思想动态以及所在监室等情况
4、对生产劳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工具的领取、使用、保管及生产质量、生产时间、劳动强度的控 制等
5、负责组 织 对在押 人员进行法律、形 势 、监规 、行为规 范 、劳动、生活 卫 生、人生前 途 等集 体 教育、并将 每 次 受教育人数 、时间做好记录
6、对发 现 有 牢 头 狱霸 现 象 或 牢 头 狱霸 行为的,以及吵监闹 狱、打 架 斗 殴 、绝 食 、患 病 等异 常 情况,要及时、妥 善地 予以处 置
7、负责交 接 班工作,组 织 民警认 真 清 点人员,检查安全 设 施 , 并 将 值 班 期 间 发 生 的 异 常 情 况 及 处 置 情 况 及 时 记 录交 接 , 并 向 相 关 领 导 反 馈
二 、综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
2、认真查验法律文书, 严格按规定办理收押、换押、临时 出所、投牢、释放等手续
3、对办案机关 提审的 要核对工作证、提讯及 诉讼环节是否相 符, 对律师会见的 要根据诉讼环节查验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及 准予会见的 法律文书, 办理相 关 手续, 并 填写提讯、会见登记
提审、会见完毕, 应对在押人员进行人身及 体表检查, 做好详细记 录 , 杜绝违禁物品流入监区
4、负责 对新 收押人员进行监规、行为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