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柴小学安全事故问责办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教学(安全)事故问责办法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追究当事人责任:1、出现事故,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2、教师要严格作息时间并教育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校,特别是早、午期间不得过早到校,入校后活动要有秩序,期间教师未按时到校,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其班主任的责任
3、每天值班领导、教师要提前到岗,维持好校门口秩序
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学生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值班领导和值班老师的责任
4、室内教学,教师要遵守靠班制度,不迟到,不空堂
如果教师擅离课堂,学生放任自流,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任课老师的责任
5、室外教学(包括体育课、活动课),学生的一切活动须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若教师擅离职守,学生放任自流,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任课老师的责任
6、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校园另做他事,或者让学生外出为自己做私事,期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其老师的责任
7、教师对学生有打、骂、赶出教室或训斥、讽刺、侮辱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教师的责任
8、教师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守秩序,做正当游戏,不追逐打闹或爬高;不玩刀具,远离火炉
班级教育不力,出现意外事故的,追究其班主任的责任
9、教师要教育学生按规定路线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推搡,不起哄;要远离窗台,不把身体探出窗外
班级教育不力,出现意外事故的,追究其班主任的责任
10、升旗、集会、外出等集体活动,因管理措施不力,造第1页共16页成学生纪律松散或发生安全事故,追究其班主任的责任
11、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学校批准,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造成影响或意外事故的,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