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编号:【】借款合同编号:【】信托资金借款合同1签约重要提示为了维护合同签署人的权益,合同签署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一、合同签署人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应已经取得充分授权;二、合同签署人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合同签署对方责任部分的内容;三、合同签署人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四、本合同应填写完整
本合同及附件中预留的空白处,如勿需填写,应用斜线划掉,以示该空白处不生效;如未填写也未用斜线划掉,是为该空白处不生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填写内容如涂改无效
人:2住法邮电传开贷住法邮所代表人编码话:真及账号款人所代表人编码话真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贷款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悉并认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资金来源于乙方作为受托人的“"项下信托资金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种类: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丄种类的贷款: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第二条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 ,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日止
本合同项下实际贷款金额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
贷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贷款用途: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年利率 6%),自贷款发放日起计款定政户行定政3算,按月(月/季/年/利随本清)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 20 日 (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