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 6 砖柱施工工艺标准 6.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砖柱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标准等,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等承重砌体工程。 6.2 编制依据的标准、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3 术语和符号 1 撂底 撂底系指在决定排砖方法后,在将砌筑的部位摆放砖的操作,其目的是核对已弹的墨线,在门窗口处是否赶上模数,保证墙面错缝合理,同时使施工中尽量少砍砖,提高砌筑质量及工效。 2 透明缝 砌体施工中由于竖向灰缝砂浆不饱满,从砌体同一位置的一侧到另一侧透空的灰缝。 3 瞎缝 砌体用块材相互紧靠,之间无砌筑砂浆的缝隙。 4 假缝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5 通缝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6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 资料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现场质量管理、砂浆及混凝土强度、砂浆拌合方式、砌筑工人技术等级要求)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规定,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要求参见该规范表3.0.10。 7 M——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6.4 施工准备 6.4.1 技术准备 1 进行图纸会审。 2 编制砌体工程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经相关单位批准。 3 复核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标高是否引自标准水准点或设计指定的水准点。 4 完成进场材料的验收及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设计工作。 5 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6.4.2 材料准备 1 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砖应进行强度复试。 2 水泥一般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液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水泥应进行强度及安定性复试。 3 砂一般宜用粗砂,并不得含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4 水可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5 石灰膏可用生石灰或磨细生石灰粉经熟化制备,其熟化时间应分别不少于7d和2d。 6 外加剂(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性能应符合《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2004的规定。 7 钢筋(砌体中的拉结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 6.4.3 施工机具准备 根据本工艺标准要求,应配置垂直及水平运输、砂浆搅拌等机械设备与操作工具。同时应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