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根据波宁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制订本办法一、代表条件:1、代表必须是本校正式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认真教书育人
4、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选举办法:1、确定名额
根据教工人数,按代表总数占全校教职工总数50%的比例确定(校级领导5人不占比例分到各推选小组推选)
本届工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由各组推选为本届教代会代表,近两年内退休的教职工原则上不推选
确定本届教代会代表名额84名
2、分组选举:(1)确定分别以语文组、数学组、外语组、理化生组、政史地组、体艺信息组、行政后勤组为7个选举单位,各自按分配名额在充分酝酿基础上认真负责地进行推选
推选的代表组成要充分考虑合理的年龄、性别、职称、岗位构成
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参加选举的人数要求不低于本组人数的80%
(2)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各组分配名额数投票产生本选举小组正式代表,每张选票推选超过本组代表名额分配数的为无效票
计票后过本组参加推选人数半数及以上的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代表
(3)若过半数人选不足本组代表分配名额数的,则在未过半数的人员中按得票多少顺序取比不足代表名额数多1名人员作为候选人差额进行第二轮选举(差额1名)
以此推选足本组教代会代表
(4)各组当场计票公布结果,并将选票及多余选票上交
第1页共3页3、上报选举结果
各选举小组填好选举结果报告表,负责人、计票人、唱票人签名后上报工会
4、选举结束后一周内由党总支工会审查后公布正式代表名单
5、选举时间
20XX、3、23(周五)下午第四节课
本次选举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和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