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理合同 甲 方 :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共 同 遵 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劳动法 》 及有关的法 律、法 规的原则,就乙 方 委托甲 方 提供社保代理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总则 1、代理员工系指乙 方 合 法 聘用的员工,乙 方 按照本 合 同 约定委托甲 方提供服务的人 员
2、代理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 方 以支票或银行划帐的形式来缴纳
3、代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由甲 方 以支票或银行划账的形式来缴纳
二、甲方责任 1、甲 方 根据本 合 同 附件一、附件二的约定,按时、按标准为代理员工提供服务
2、甲 方 向乙 方 提供以下服务,如服务内容涉及其它费用,有关费用另行协商: (1)、根据乙 方 书面或邮件通知的代理员工变更名单按月为乙 方 员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 2)、根据乙方书面或邮件通知的代理员工变更名单按月为乙方员工缴 纳 住房公积金费 用
( 3)、负责按国家规定处理代理员工病、生育、失业、伤、残、亡等方面的事宜
3、甲方变更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开户行、账号等,必须在3 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三 、乙方责任 1、按时向甲方支付代理费
2、按时缴 纳 乙方确认的社 会 保 险 费 用 和住房公积金费 用
3、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乙方与其员工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与甲方无关
4、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代理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各项保 险 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确保 时效性,因超过规定申报时间的而影响办理进度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负责按国家规定处理代理员工病、伤、残、亡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