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有效缩小城乡二元化差距,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脱贫攻坚、小城镇建设发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农村特点、经济实用且易于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 XX 提供坚实保障。(二)基本原则。1. 突出重点,分期实施。近期重点考虑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优先安排“百镇建设行动”26 个试点镇所辖行政村、幸福美丽新村和岷江(毛河、醴泉河、思蒙河、金牛河等)、沱江(球溪河等)等重点流域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远期逐步考虑其他区域,稳步推进,全域覆盖。2.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地形地貌和区位经济条件,科学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全面处理”。对靠近城镇的农村区域,按照“接管优先”原则,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优先治理重点村、特色村和污染量集中的区域,优先将农村生活污水接管至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对聚集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区域,采用有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并配套建设生态湿地,严格控制总磷、总氮、氨氮排放浓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参照一级A 标准执行;对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农村区域,采用家庭分散式水资源净化系统,处理后的污水用于田间灌溉。3.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合理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见效快,管理方便、操作简单、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县(区)污水项目运营维护团队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有效提高运维效率。4. 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探索实践“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新模式,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一体化运作、村民投工投劳、委托第三方监管”的新机制,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量小散乱”向“规模统筹”转变,从“多头管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