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保健干部就医指南 目 录 一 、 福 州 市 干 部 保 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医 疗 保 障 的 对 象 二 、 福 州 市 保 健 干 部 就 医 定 点 医 院 三 、 药 品 报 销 目 录 范 围 及 部 分 药 品 审 批 程 序 四 、 大 型 医 用 设 备 检 查 治 疗 审 批 程 序 五 、 一 次 性 耗 材 报 销 范 围 及 审 批 程 序 。 六 、 特 殊 情 况 就 医 。 七 、 医 疗 费 用 零 星 报 销 管 理 。 八 、 对 于 年 老 体 弱 、 行 动 不 便 的 福 州 市 保 健 干 部 可 以 与市 保 健 办 联 系 办 理 家 庭 病 床 。 一、福州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医疗保障的对象 福 州 市 直 机 关 、 市 直 企 事 业 单 位 ( 含 党 派 、 群 众 团 体 )的 副 厅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 离 休 干 部 、 “5.12”退休 干 部 、 二等乙级以 上 革命伤残军警,统称“福 州 市 保健干 部 ”,其医疗费纳入福 州 市 干 部 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以 下简称“市 保健办”) 统一管理。 二、福州市保健干部就医定点医院 1、 副 厅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 包括享受副 厅 待遇的 离 休 干 部 )市 级定点医院有市 一医院、 市 二医院、 市 六医院、 市 七医院、市 八医院、 市 中医院、 福 州 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福 州 肺科医院、 市 皮肤病院、 市 传染病院共十家。省级定点医院由原来的 一家扩大至省立医院、 协和医院、 附一医院三家。在上 述定点医院门诊和住院均可记账。此外,在南京军区福 州 总院和省人民医院住院可以 记账,但门诊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市保健办按规定报销。 2、 离 休 干 部 、 “5.12”退休 干 部 、 二等乙级以 上 革命伤残军警市 级定点医院有市 一医院、 市 二医院、 市 六医院、市 七医院、 市 八医院、 市 中医院、 福 州 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 州 肺科医院、 市 皮肤病院、 市 传染病院共十家。在上 述定点医院门诊和住院均可记账。增加省立医院、 协和医院、 附一医院、 南京军区福 州 总院以 及省人民医院五家医院为定点医院,在这五家定点医院住院可以 记账,但门诊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市 保健办按规定报销。 门 诊 就 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