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人事考试工作,特制定《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委托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机关竞争上岗考试、军队转业干部竞争上岗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试等
第三条 考试应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规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报考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信息发布 第四条 考试信息应在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发布,并根据需要辅以其他媒体发布
第五条 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发布考试信息之日与开考日期间隔不得少于30 日;特殊情况经批准,不得少于15 日
第六条 考试信息应包括:工作程序、报考资格条件、报考方式、考试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考试日期、成绩构成、成绩公布和查询、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监督办法等
录 (聘)用类考试还应与公告同时公布录(聘)用方案和所有拟录(聘)用职(岗)位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七条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第八条 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应要求报考者真实、准确填报个人资料;必要时,可要求报考者提供本人签字的文本资料
如需要其他证明材料的,可采用传真、信函作为辅助手段
第九条 现场报名应当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审验文书证件应当场返还原件
网络报名应在报名后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审查
第十条 准考证发放采用网络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等方式
准考证内容应包括:考试名称,报考者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考场、科目及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一条 报考者与录(聘)用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和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