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5.1 负责人与职责( ) (自评/评审得分 分) 评审 要素 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5.1.1 负责人( 30)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负责人不清楚的扣5 分, 未布置安全工作的扣5 分。 10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 ,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未按本规范要求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扣10 分。 10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5 分,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5 分。 10 5.1.2机构设置与职责( 40) 1.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 分。 10 2.制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安全职责 有文本,覆盖各岗位人员,缺一处扣5 分;抽查人员对安全职责的了解情况, 每人次不符合扣5 分, 扣完为止。 15 3.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无安全奖惩机制或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15 分, 考核奖惩少一人扣5 分,少一次扣5 分。 15 5.1.3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30)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使用不合理每项扣3 分; 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10 分,台帐不全,每项不符合扣3 分,扣完为止。 15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经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未参加工伤保险扣15 分,漏保一人扣 3 分,扣完为止。未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扣10 分。 15 5.2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 (自评/评审得分 分) 评审 要素 评审内容 评分办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5.2.1 法律法规 ( 20)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无制度扣10 分,未形成法规清单扣5 分,每发现一项已作废的法规扣1分。 10 2.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未及时宣传扣4 分 ,未培训扣6 分。 10 5.2.2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