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方式方法单次检查记分最高限值对照《施工管理人员备案情况表》检查。18现场检查或结合内业资料检查;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时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到场参加,可结合会议签到表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至少有一位到场)。6现场检查,对照《施工管理人员备案情况表》检查。6清单附件2一、质量安全行为1.1、管理人员到位(施工单位)1.1.2、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项目经理未到场参加的,记3分,按规定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到场参加而未到场的,记3分。(注3)3一、质量安全行为1.1、管理人员到位(施工单位)1.1.3、 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每次记3分;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的,记3分。(注4)序号类别记分项目违规事实记分条款1一、质量安全行为1.1、管理人员到位(施工单位)1.1.1、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的,记8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的,每人记5分。(注2)清单附件系统检查 6随机抽查一个现场正在施工的班组。第一款检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签字手续应齐全,对班组长交底、对现场施工人员交底,应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现场检查可从资料对应工人或从现场工人对应签字资料上查。一个班组经检查发现未向班组长进行交底或工人有3人及以上未参加交底即可认定为技术人员未对该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记分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记分。第二款检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一个班组有3人及以上未进行三级安104一、质量安全行为1.1、管理人员到位(施工单位)1.1.4、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管理人员因故请假但未登录“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的,每人次记1分,单次最高记3分;连续请假超过5天或当月累计请假超过10天施工单位未安排相应资格人员顶岗的,每人次记1分,单次最高记3分。5一、质量安全行为1.2、日常管理检查1.2.1、 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未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的,记5分;作业人员在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就上岗作业的,每发现3人及以上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就上岗作业的,记5分。清单附件危大工程范围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中相关规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按各专业规范或标准规定。随机抽查3个专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