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款罚 款 对 象罚 款 事项税务机关处理条 件罚 款 金额第 三 十 二 条纳 税 人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 税 款的责令限期缴纳并每日万分之五滞纳 金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 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2000以下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2000以下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 务机关备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2000以下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 务机关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2000以下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 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 控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2000以下未按照规定使用税 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 务登记证件的--2000-1万第 六十 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2000以下第 六十 二 条纳 税 人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 税 申报和报送纳 税 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2000以下第 六十 三 条纳 税 人 、扣缴义务人偷税 的追缴税 款及滞纳 金并税 款50%-5倍第 六十 四条纳 税 人 、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 依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5万以下第 六十 四条纳 税 人不进行纳 税 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 税 款的追缴税 款及滞纳 金并税 款50%-5倍第 六十 五条纳 税 人欠缴应纳 税 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 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 款的追缴税 款及滞纳 金并税 款50%-5倍第 六十 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款 追缴税 款,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并税 款1倍-5倍第 六十 七条-抗税 的追缴税 款及滞纳 金并税 款1倍-5倍第 六十 八条纳 税 人 、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 或者应解缴的税 款,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未缴纳 的依照本法第 四十 条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税 款50%-5倍第 六十 条纳 税 人第 六 十 九 条扣 缴 义 务 人应 扣 未 扣 、应 收而不收税款的向纳税人 追缴 税款-税款50%-3倍第 七十 条纳税人 、扣 缴 义 务 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 机关检查的责令改正可以1万以下第 七十 一条-违反本法第 二十 二条 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