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慈善一日捐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和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等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XX年6月份开始,在全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学习贯彻中华慈善总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枣庄和市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慈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促进全镇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幸福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捐赠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捐赠对象党政机关、驻姜企业及我镇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民营企业及其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职主任、各村级慈善工作站工作人员,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收入、各种补贴收入和阳光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的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除职工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外,提倡盈利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
提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单位以专项救助基金的形式进行慈善捐助,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
五、捐赠时间20XX年6月至9月底,为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集中捐赠时间
镇慈善分会常年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
六、税收减免政策第1页共3页根据市慈善总会、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的滕慈发【2004】1号文件的规定,捐款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助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七、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和使用(一)驻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