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0.1 为适应我国村镇供水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供水单位的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充分发挥供水工程的效益,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制镇、集镇、村庄(居民社区)等集中式供水的供水单位资质认证和相关管理。1.0.3 村镇供水单位按实际日供水量可分为五类,见表 1.0.3。表 1.0.3 村镇供水单位分类表单位类别IIIIIIIVV实际日供水量 Q(m3/d)Q>1000010000≥Q>50005000≥ Q >10001000≥ Q ≥200Q<2001.0.4 达到本标准规定的供水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等指标的村镇供水单位方可取得相应的资质。1.0.5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标准:《氯气安全规程》(GB119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城镇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1.0.6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认证和相关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 术语2.0.1 村镇供水Water supply for villages and towns为村镇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等用水的供水统称。2.0.2 饮用水安全Sufficient and clean drinking water居民生活饮用水供应及时、充足,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统称。2.0.3 供水规划 Planning of water supply 村镇范围内供水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安排。2.0.4 供水水质Water supply quality 供给用户水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质。2.0.5 供水水源Source of water supply 供水工程所取用的地表和地下原水的统称。 2.0.6 村镇供水工程Water supply for villages engineering向村镇提供生活和生产等用水的工程设施。2.0.7 集中式供水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由水厂统一取水净化后,集中用管道输配至用水点的供水方式。23 供水工程基本要求3.0.1 供水工程的规划应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水利发展规划,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取水许可证。3.0.2 供水工程的设计应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并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3.0.3 供水工程的施工应由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完成,按国家有关的验收程序和规范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供水工程,其供水能力、供水水质应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无安全隐患。3.0.4 供水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交接工作应及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