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德国的非营利组织大约有 50 万个
德国的非营利组织可分为互益性和公益性两大类
德国公益性组织的主体是社会福利服务,主要类型是社会服务、卫生保健和教育事业
这源于政府对社会福利服务采取直接补贴和社会保险的社会公共政“策
德国的社会福利服务是高度专业化的组织,从资金来源上看,呈现出 准政”府 性质,其运作几乎与政府机构已经没有很明显的区别了,这类组织有些类似于我国的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德国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比较简单,基本的条件是:人数 7 人以上、不违反宪法、有章程、明确解散后财产的归属,达到这些条件,即可获得法律登记
德国政府在审查非营利组织成立条件时,特别强调公益性组织解散后的财产去向,要求在章程中明确规定收缴政府,或转移给同类非营利组织
德国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一是会费,二是组织活动的收入,三是企业和个人捐款,四是各级政府补贴
不同的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是不一样的
如德国社会福利服务组织的主要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其比例就几乎占了德国非营利组织总收入的 2/3
私人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来自政府的资金就很少
其它如职业协会、工会、环境协会、文化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收入,主要靠会员交费和房屋出租及各种售票构成
德国各级政府每年都有许多资金用于社会福利项目,但这些项目不是政府亲自去做,而是采取招标的方式,让非营利组织去实施
如黑森州朗根市政府每年财政有 4700-4800 万欧元,用于社会福利服务的资金大约有 200 万欧元,约占财政总资金的 4
3%%,基本上都安排给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要获得政府的项目资金,应向政府有关部门递交详细的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
政府在审查时,主要评审非营利组织的目的、能力以及项目设计实施的合理性,最后由市议会来决定
德国的非营利组织可享受比较广泛的税收优惠
非营利组织可以接受社会捐款
公司和个人向公益性机构捐款,可以从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