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级 等基本信息,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资料。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工作中为确定土地权属、明析产权的实质性调查,其成果资料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解决土地产权纠纷的重要凭据。同时,通过地籍调查还可全面掌握一个地区的土地类型、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分配情况,从而为建立科学的土地管理体系,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调控土地供需、规范土地 市场等提供信息保障。 地籍调查形成的资料成果主要有: (1 )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和界址点、界址边勘丈原始记录。 (2 )地籍控制测量原始记录、控制点网图和平差计算成果。 (3 )解析界址点成果表。 (4 )地籍铅笔原图和着墨底图、地籍图分幅接合表及宗地图。 (5 )面积量算成果及土地分类汇总统计表。 (6)地籍调查报告。第四章 地籍调查 第一节 地籍调查概述一、地籍调查(Cadastral Inventory)的目的和类型地籍调查是国家采用科学方法,依照有关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以图、簿、册示之,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登记。1.地籍调查的目的核实宗地的权属和确认宗地界址的实地位置,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通过地籍测量获得宗地界址点的平面位置、宗地形状及其面积的准确数据,为土地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奠定基础;为完善地籍管理服务,做好技术准备,提供法律凭证。2.地籍调查的类型地籍调查根据调查时期和任务不同可分为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初始地籍调查指土地初始登记前对登记区第一次普遍调查。变更地籍调查指变更土地登记前对变更宗地的调查。二者是互相影响互为基础的统一体(图4-1)。 图 4-1 初始调查与变更调查关系地籍调查若按开展范围又可分为村庄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到目前为止,村庄地籍调查常依据《村庄地籍调查规程(试行)》,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进行;而城镇地籍调查则依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独立进行。村庄地籍调查的对象为:城镇郊区、集镇、村庄、国营农场、林、牧、渔场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城镇地籍调查的对象为: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用地。 二、地籍调查的内容因地籍制度和地籍调查的目的不同,地籍调查内容也不完全一样。我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