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解决个体、集贸税负偏离正常值较大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兴安盟国家税务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及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盟局税收管理工作要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形成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的良性互动机制和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调查分析评估手段,查找我局部分个体行业税负不均衡的主要原因及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公平税负,堵漏增收,强化税源监控。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税负调查分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苗茁 副组长:李其祥 董广会 张首辉 成员:陆峰 万宏鹏 刘根锁 周利南 吴立峰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首辉 副主任:周利南 陆峰 刘根锁 成员:孙殿贵 高殿文 金荣 季研岩 张云丽 李立松 伊峰 办公室负责全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组织实施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其工作职责是: 1.制定我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我局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具体组织; 3.提供我局宏观税负相关数据和税收征管信息技术支持; 4.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 5.解答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中的有关政策疑难问题; 6.定期汇总调查分析工作进度并提出相关建议,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7.提供后勤保障。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工作时间:我局开展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时限为2007年 3月 15日至 2007年 5月 15日。 (二)工作步骤 1.确定调查对象 (1)2006年定额低于发票开具金额的个体双定业户 (2)2006年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有六个月发票开具金额超过定额而未做定额调整的个体双定业户; (3)一年以上未进行定额调整的个体双定业户; (4)2006年应税收入与市场经营收入相比明显偏低的专业集贸市场; (5)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业户(对是否持有下岗优惠证的业户分类调查); (6)政策性减免税业户。 (7)2006年年纳税额不足3600元(即月均不足300元)的工业小规模建帐户。 (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