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修改编辑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规范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含)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含)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三)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四)模板工程可修改编辑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或跨度超过,施工总荷载大于,或集中线荷载大于的模板支撑系统。(五)起重吊装工程(六)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七)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可修改编辑、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以上的边坡施工或者高度虽不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咼大边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九)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十)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各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前款所列重大危险源范围进行调整。(十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