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职位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编制目的 第一条 为实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的职位管理工作,促进集团人力资源发展,依据《集团组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二条 集团各类职位,除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外,依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职位是指集团依据其组织职能、组织任务(目标)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
第三节 编制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但不限于集团职位设置、职位分类、职位分层、职位管理、职责管理和职权管理,以及职位调整等内容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一节 职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职位设置应在明确职责任务、职位名称、职位编制和任职资格,以及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在规定的职位规格、编制限额、职位设置比例内,依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职责明确的要求设置职位
(一)基于“职位价值理论”原则; (二)基于“职位族理论”原则; (三)基于“人力资源职业发展理论”原则; (四)基于“人力资源激励理论”原则
第二节 职位设置管理 第五条 集团建立科学的职位体系,对职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 集团确定通用的职位类别和层次,依据各级组织职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职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七条 职位设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定职位名称; (二)确定职位的层次和数量; (三)确定职位的职责、权限; (四)确定工作标准和任职资格; (五)编制职位说明书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一节 职位类别 第八条 职位类别(职类)依据职位性质、特征和管理需要,分为三种类别
(一)管理类职位; (二)专业类职位; (三)操作类职位
第九条 管理类职位是指担负领导(决策)职责,管理或辅助管理职能(任务)的职位
管理类职位设置要适应增强组织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