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 理 词 (2 0 1 0 )官民二初字第 3 8 8 号案件原告代理人 云南天之泰律师事务所 施跃基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合议庭: 我受原告杨昆华的委托和云南天之泰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原告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作了必要的调查,认真核对了相关证据,查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查阅相关材料,参加了本案法庭调查,掌握了本案的案情和大量证据材料
现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供合议庭参考,望合议庭采纳
一、案 件 事实部份 1 、通过法庭调查,本案事实已经清楚,有充分的证据足以认定: 云南假日风光国 际 旅 行 社 有限 公 司2 0 0 6 年 —2 0 0 9 年1 1 月 原名云南假日风光旅 行 社 有限 公 司, 2 0 0 9 年 1 2 月 2 1 日以前 注 册 资 本 7 2万 元
至 2 0 0 6 年 ,在 官渡 区 工 商 局 登 记 的股 东 和出 资 情况 为 王 力 军3 2 万 元 、张 寒 冰 5 万 元 、董 立 新 2 0 万 元 、张 锦 枫 5 万 元 、刘 小 龙 5万 元 、吴 秀 玲5 万 元
2 0 0 6 年 原股 东 转 让 公 司股 权 ,包 括 杨昆华、陈峻 、陈刚 、柯 俊 在 内 的新 股 东 共 同 出 资 购 买 了公 司全 部 股 权
2 0 0 6年 7 月 2 8 日新 股 东 接手 公 司
9 月 5 日新 股 东 正 式 举 行 了接手 公 司后的股 东 大会
会 前 由 陈峻 向 全 体 股 东 发出 会 议通知 共 1 8 份 ,通知到 会 的股 东 有杨昆华、陈峻 、陈刚 、柯 俊 、刘 圣 萍 、翁 杰 、薛 磊 等2 2 人
会 议议程 有:修 改 并 确 定云南假日风光旅 行 社 有限 公 司章 程 、确 定董 事会 与 监 事会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