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信托合同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名 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人):名 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股权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对信托财产进行专业、有效的管理。 第二条 受益人 本信托受益人为委托人。 第三条 信托财产 (一)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指甲方所拥有的 公司(以下简称 )初始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的股权,占 公司股权的 %。 (二)本合同签订后_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上述股权与乙方办理股权过户的工商登记手续。 (三)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财产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第四条 信托期限 本信托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2 (一)乙方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所持 公司的股份及其产生的相关权益。 (二)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第六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 乙方按照如下方式,对本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 (一)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股东的身份持有甲方已过户给乙方的 公司相应股权,享有 公司初始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的股权,占 公司股权的 %。 (二)信托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派遣股东代表、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信托关系存续期间,乙方选派的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依照《公司法》及 公司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四)信托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可依具体事项授权甲方指定人员参与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并行使相关权力。 (五)信托关系存续期间, 公司无论是基于正常经营产生的风险,还是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了解本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 乙方就 信托事务的处理做 出 说 明 。 (二)甲方应保 证 信托财产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并已就 设 立 信托事项向债 权人履 行了告 知 义务,并保 证 设 立 信托未 损害 债 权人利益。 (三)本合同及法律 、行政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