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股权投资行为,加强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实现公司资本运作战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以一定资产作价出资,以换取拥有被投资法人实体相应出资人权益的长期投资行为,包括投资设立新公司、进行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方式。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以及无形资产(经资产评估后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 公司对现有股权的处置,包括因公司解散而收回股权、股权出售、股权置换、内部整合重组、减资等行为,按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因其他股东方增资扩股、股权转 让 ,公积 金转 增股本等,导 致 公司合并 报表 范围 发生 变 化 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合并 报 表 范围 未发生 变 化 的,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 条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 的股权投资重大 事 项 ,视 同 本公司发生 的重大 事 项 ,由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履 行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第五条 公司股权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主营业务发展重点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三)效益优先,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 (四)避免重复投资。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股权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股权投资作出决策。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公司工作组,负责股权投资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评审。 第八条 企业审计管理部是公司股权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公司股权投资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九条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财务指标测 算 、会计核算 ,办 理股权投资项目的出资手 续等 工作。 第十 条 董事会办 公室 负责办 理公司股权投资事项的相关信 息 披 露 事务事宜 。 第十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