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2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万元的、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第三条:风险保证金、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3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曰至年月日止。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