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XXXXXXXX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XXX0001S-2018Xxxx 产品2018-02-20 布2018-02-27 实施XXXX 有限公司发布Q/XXXX0001S-2016VQ/xxxx0001S-20163Q/xxxx0001S-20162Q/xxxx0001S-20163Q/XXXX0001S-201643.3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3.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及卫生指标Q/FTSW0001S-201653.5微生物指标即食蛋白核 XXXX 制品应符合表 3、表 4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表 4 致病菌指标Q/XXXX0001S-201665.1.1滋味和气味:品尝与嗅觉检验。5.1.2色泽、外观:自然光下目测。5.1.3杂质:取少许试样,加 10 倍蒸馏水摇匀,取一滴于载坡片上,置于 200 倍显微镜下观察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 GB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灰分按 GB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蛋白质按 GB5009.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无机砷按 GB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铅按 GB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甲基汞按 GB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7多氯联苯按 GB5009.190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检验5.3.1菌落总数按 GB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2大肠菌群按 GB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3.3霉菌和酵母菌按 GB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3.4沙门氏菌按 GB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3.5副溶血性弧菌按 GB4789.7 规定的方法检验5.3.6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检验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6.2抽样任一批产品中,随机从 3 个以上包装单位中各抽取 200g,混合均匀后,取其中的 400g 作试样。6.3检验6.3.1出厂检验6.3.1.1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灰分,即食类产品还应包括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6.3.1.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Q/FTSW0001S-201676.3.2型式检验6.3.2.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6.4判定规则6.4.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4.2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