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保障安全协议书 2024 保障安全协议书 1 甲方: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代理监护人 乙方: 20__年 7 月 19 日,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结对帮扶儿童进行常州恐龙园亲子一日游活动,乙方为出行儿童的监护人签署此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儿童出行安全,双方特约定如下: 1、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组织帮扶儿童与结对妈妈的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出行儿童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提供适宜的卫生等条件。 (4)、同意甲方对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 (5)、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织的亲子活动,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照顾儿童的生活,应为儿童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甲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儿童在靠近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假如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儿童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假如儿童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儿童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结对的儿童,代理监护人要会推断,假如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儿童; (8)、甲方到了目的地,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儿童;和儿童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儿童,对儿童进行管理和教育。 (9)、甲方应佩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阳光志愿者协会天使妈妈团负责人。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故意行为造成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年月日 2024 保障安全协议书 2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安全事故,严格责任界限,依据《中华人民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权利及义务 1、孩子放学后在公办校校门口(大雨天在教室)等候,由校方工作人员负责接孩子到托管校区。 2、校方工作人员从公办学校接孩子回北大学习帮托管教育实验基地校区以及送孩子返回公办学校路上,孩子须服从校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乱跑乱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