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学校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确保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法律规范,学校都会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第一我给大家介绍最新的学校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期望对您有所关怀。 学校生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其次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准时订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消灭的新问题,准时了解学籍的转变状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 10 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同学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 第四条同学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订正,引起的后果由同学或监护人负责。 学校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 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同学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学校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 6 周岁(当年 8 月31 日前诞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必需准时办理入籍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班级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接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同学。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 1、农村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由乡(镇)中心学校,依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 7 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学校新生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依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状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农村乡(镇)中心学校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学校毕业班级同学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学校,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学校、中心学校、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中心学校依据接收的同学名册在七月底前给全部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同学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4、城市公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