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工作机制、工作机构1、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而职工享有当家做主的民主的权利,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行。2、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国有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在厂长负责制,行使民主管理企业的职权:(1)、审议建议权;(2)、审查同意权(3)、审议决定权(4)、评议监督权(5)、民主选举权3、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制:(1)、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必须有2/3以上职工代表出席(2)、大会选举由主席团主持会议(3)、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小组(4)、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之家选举职工代表(5)、由职工代表大会推选职工代表,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4、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1)、工会的性质(2)、职代会闭会期间工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1986年和1988年颁布《职代会条例》和《企业法》2、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讲话后,党的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3、1993年和1994年颁布《公司法》和《劳动法》4、1999年通过《合同法》5、党的十六大决定,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的权益。6、职工民主管理形式:不同类型企业实行多种职代会管理的形式;P358正确处理职代会与“新三会”的关系:职代会与股东会的关系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职代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职代会与监事会之间既互相配合又监督的关系第二节村民委员会一、村民委员会的发展、性质1、村民委员会的发展村民委员会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农民自发组织,普遍推行于90年代。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农民自发组织了村民委员会。1982年,《宪法》确立村民委员会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987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使村民自治正式确立起来。1991年,《全国农村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指导纲要(试行)》,明确的提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民主制度2、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农村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组织,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目前已成为当今中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二、村民委员会的组成、选举及职权和工作制度1、村民委员会的组成、选举、任期罢免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委员会共3-7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并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罢免要求,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而罢免者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故罢免成员需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通过。2、村民委员会的职权:p352-3533、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工作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工作方式:p353-354三、村民会议的组成及职权1、组成: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2、职权: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评议村委会工作p354-355四、村民委员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基层政府、驻农村单位、企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三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组织1、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组织性质: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本性质)p3562、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原则和工作方式组织:每届任期3年,委员会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城市居民会议及职权会议可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参加...